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3343:好评
周边环境不错,四面环水。视野开阔,一家人来玩很不错我,不过公司可以在这搞聚会应该也不错。房间内部接近欧式风格,很漂亮,温馨。还有一些自己种植的蔬菜,挺好的。
会员7892:好评
别墅欧,可以采摘草莓,绿色食品,蔬菜
会员2893:好评
感觉这里不错,房间很大,卫生很好,环境也不错,交通便利,太赞了